各縣(市、區)建設局、發改委、財政局:
為適應當前經濟發展形勢,根據我市建筑業企業迅速成長的態勢,針對《龍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名錄管理辦法》(以下稱《預選辦法》)實施過程出現的問題,經研究決定,對《龍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名錄管理辦法》作如下調整,通知如下:
一、對《預選辦法》第四條進行如下調整:
名錄目前暫設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個專業,各分為A、B、C、D四個類別。
二、對《預選辦法》第五條第(一)款進行如下調整:
(一)市級名錄目前暫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總承包兩個專業各四個類別,各專業類別的預選承包商數量(N,含并列)及適用范圍如下:
房建A 類:40名,可承擔單項合同估算價6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
房建B 類:60名,可承擔單項合同估算價3000萬元以上6000萬元以下的項目;
房建C 類:100名,可承擔單項合同估算價15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項目;
房建D 類:120名,可承擔單項合同估算價5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的項目;
市政A 類:30名,可承擔單項合同估算價60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
市政B 類:50名,可承擔單項合同估算價3000萬元以上6000萬元以下的項目;
市政C 類:80名,可承擔單項合同估算價15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項目;
市政D 類:110名,可承擔單項合同估算價500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的項目;
名錄庫按評比標準綜合評分排名,對于各類別名錄的最后一名,按四舍五入的方式取綜合評分分值的整數位,整數分值相同的企業列為并列名次進入名錄。對于已列入A、B 類的企業,因相應專業資質等級未達標而暫不得參與A 、B 類項目投標的,在名錄庫使用期間,若企業資質升級的,可持更新后的資質證書申請進入相應專業的A、B類。
三、對《預選辦法》第八條第(二)款進行如下調整:
各專業類別的資質要求如下:
房建A、B 類:房屋建筑總承包二級及以上企業;
房建C、D 類:房屋建筑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
市政A、B 類: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企業;
市政C、D 類: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
四、根據本通知和龍政建筑[2011]26號《關于受理進入2012-2013年度龍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名錄申請的通知》,對調整后的《龍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名錄管理辦法》公布如下(見附件),原龍政建筑[2010]22號與本次公布不一致的,執行本通知。
附:《龍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預選承包商名錄管理辦法》 .doc
龍巖市建設局 龍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龍巖市財政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